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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6-09-13 发稿人:区纪委 来源: 点击:
 

近期,区纪委严肃查处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花山中心小学校长袁玉成违规组织该校领导班子公款旅游问题。20155月,袁玉成组织该校领导班子成员黄丽珍、张德付、司杰、丁柏松、李青、程忠发等人,到九华山旅游,其中程忠发未参加旅游,但领取了900元的旅游费用,整个旅游期间共计花费6613元。区纪委给予袁玉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交有关费用,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免去袁玉成花山中心小学校长职务。

南谯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姜占辉违规收受加油卡问题。2016年春节前,南谯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姜占辉违规收受滁州市沙河白米山采石场3张加油充值卡,面值3000元。区监察局给予姜占辉警告处分,并没收3000元违纪款。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各级党组织且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快查快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规,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那些履职不力,“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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