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日期:2015-02-13 发稿人: 来源: 点击:
 

(1)办公室:负责区纪委、监察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机关公文的处理,机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的综合、收发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大事记录;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对外接待、安全保卫、公务活动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课题的调查研究。

(2)干部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负责本机关及派出纪工委干部职工的工资、职务变动等方面的管理,考察、考核派出纪工委及街道纪工委的领导人选,研究并提出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意见。

(3)宣教调研室: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意见。

(4)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负责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信访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及初核工作;负责做好信访信息反映和信访情况分析工作。

(5)党风廉政室:按照干管权限和分级办案原则,受理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进行初核(初查)、立案调查,并提出定性处理初步意见;对基层党组织、纪委办理的案件进行指导和帮助。

(6)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全区调查处理的党、政纪案件;监督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及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7)纠风室:监督、检查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综合分析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意见和措施。


(8)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源头治理的专项工作;组织、协调、参与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9)第一纪检监察室。

(10)第二纪检监察室。

(11)第三纪检监察室。

(12)第四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中共南谯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谯区监察局 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主楼5楼
电话:0550-3113395 皖ICP备10201704号 邮编:239000 投搞:nqjjjc@126.com 技术支持:中天科技